说明:
原则上,每个单位只开通一个单位申报帐号。若单位确有必要开设分帐号,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向市科
委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纸质件报市科委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后开通设置分帐号的功能。
凡开通分帐号功能的单位,分帐号用户可在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首页通过点击“分帐号申请”向本单位申请一个申报帐号。
单位开设申报分帐号功能流程:
申报单位->登陆网上申报系统->填写开设申报分帐号申请->打印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开启分帐号设置功能
对已开通分帐号开设功能的单位,其院系(或下属机构)或个人可通过点击“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
”首页右下角“分帐号申请”链接向本单位申请开通自己专用申报帐号。
分帐号申请流程:
分帐号申请者->进入网上申报系统首页->点击“分帐号申请”链接->填写申请->通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登
陆申报系统审核->激活分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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